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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集中向高校派驻总会计师 规范高校财务管理
发布日期:2012-02-17 阅读次数:

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延龙 曾因高校负债问题而广受关注的教育大省陕西,正试图通过集中向高校委派总会计师,来规范高校财务管理问题。当地一位主管教育部门的官员最近透露,目前已向11所省属高校委派总会计师,此项工作在全国尚属“率先”开展。

为规范高校财务管理,当地已向陕西科技大学、延安大学、西安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委派总会计师。据悉,陕西省所委派的高校总会计师,由陕西省委组织部、省育工委和财政厅等部门推荐、选拔、考察、委派而产生。

此前,包括教育部、财政部等多个部委等数十次发文,要求或建议高校设立总会计师,但收效甚微。直到今年年初,教育部才公开选拔6所高校总会计师,引起强烈反响,但目前,其选拔流程仍未结束。

也有一些高校自行设立了副总会计师一职。该职务虽然与总会计师行使相同的职责,但是在级别上却不具备教育部要求的“相当于副校(院)长”的决策权。

据称,经过2011年的集中化解债务,陕西目前已化解高校债务51.6亿元,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化解债务超过70%。此前的审计数据显示,当地省属高校共负债超过100亿元。

目前,当地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专项资金、高校自筹资金等。据了解,2013年至2015年,陕西计划通过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、事业收入、老校区置换资金等,由高校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。

据悉,目前国内设立总会计师的的高校,所占比例不足1%。